關于防爆證書編號后帶“U”符號的E x元件的使用
Ex元件是等同IEC標準而增加的一新概念。Ex元件即防爆元件,它可單獨取證,但防爆合格證編號后加“U”符號,以表明其為Ex元件。
Ex元件可以是空外殼。或與設備一起使用。并符合一個或多個防爆型式的規定。
Ex元件可安裝在設備外殼內、外殼外,或部分在外殼內部分在外殼外。
Ex元件的安裝型式應考慮以下三種情況:
1)安裝在設備外殼內的Ex元件,如增安型接線端子、電流表、加熱器或顯示器,隔爆型開關元件或恒溫器、本安電源等。在檢驗中,當其單獨不能檢驗的部分,安裝后仍要進行檢驗,如:部件的表面溫度、電氣間隙、爬電距離。
2)安裝在設備外殼外或部分在外、部分在內的Ex元件,如:隔爆型按鈕開關、限位開關、指示燈、增安型電流表、本安型指示燈、傳感器等。在檢驗中,與外殼的接合面應符合相應防爆標準的要求,外部露出部分應進行沖擊試驗。
3)Ex元件可單獨取證,合格證編號后加U;Ex元件不能單獨使用。Ex元件和其它電氣設備或系統一起使用時,須補充檢驗并取證。